行业新闻
数字经济
数字管理
数字服务
数字房产
数字康养
政策法规
数字汽车
数字文旅
数字社会
智能制造
数字商贸
数字金融
智慧物流
国家政策
数字生活
动漫游戏
创意设计
文化艺术
演艺娱乐
汽车速递
全球赛道
汽车文化
汽车运动
汽车娱乐
数字货币
数字项目
数字技术
新闻中心
数字藏品
信息公开
关于我们
财政局关于调整《天津市2017年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适用范围的通知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各集中采购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中“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的适用范围调整为“津内单位”,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各驻津外单位,对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项目,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施分散采购,可在当地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13871327245
28663823@qq.com
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105号硚口高新技术创业中心A栋二楼
武汉市长江新区仓埠街周铺村吉利雅纺织公司A栋318